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评选办法>的通知》(湘建城〔2013〕268号)要求,我厅组织完成了对2020年“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评审工作。经研究,现命名长沙市芙蓉区政府机关大院等52个单位为“湖南省园林式单位”,长沙市金茂府住宅小区等40个小区为“湖南省园林式小区”(详细名单见附件)。各地要结合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建设活动,积极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并做好对已命名单位(小区)的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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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艳芳
来源: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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