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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档案系列之八:益阳——主动服务 助推工程档案验收顺利推进
2021-01-06 09:01:37 字号: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9年3月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明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办法》(湘建建〔2019〕134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2020〕97号),进一步明确了城建档案参与联合验收相关事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积极组织培训宣传,强化指导服务,严格审查程序,城建档案验收推进顺利。为促进各地工作交流借鉴,湖南住建微信公众号陆续推出系列报道。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署要求,档案验收纳入工程联合验收,网上申请、网上受理,限时办结,而档案资料点多面广,这对各地城建档案工作者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为积极落实工程档案联合验收,益阳市城建档案馆主要采取以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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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考核,明确责任

档案联合验收受理反馈为1个工作日,验收反馈为8个工作日,为了确保档案受理验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益阳市城建档案馆积极完善相关档案验收考核制度,对档案验收人员进行一项目一考核,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以加强验收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对工程档案联合验收项目定期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程指导,提升服务

积极组织业务人员主动服务,在政务大厅报建窗口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一次性告知档案收集范围和内容、要求,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电话、网络、微信及上门服务,及时加以指导,确保档案在形成中控制质量。同时,制定档案验收、档案移交办事流程图和档案移交范围,在益阳市政务网上公示,让相关企业和人员明白相关流程、要求,助推工程档案联合验收顺利推进。

三、优化流程,分步实施

档案接收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联合验收发出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时,接收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四部分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第二阶段,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接收第一阶段承诺递交的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齐全后发出档案移交证明文件。第一阶段部分文件(非主审件)缺失,可以承诺第二阶段递交。这种方式虽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档案入库管理的难度,但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快了档案验收办结。

目前,办理档案验收工程项目38个,一次性通过36个,通过率95%,社会反响较好。

编辑:刘艳芳

来源:湖南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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