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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人民城市理念 筑好宜居幸福家园
2026-08-10 11:31:27 字号:

践行人民城市理念 筑好宜居幸福家园

□熊方杰(娄底市新化县科头乡石章村党支部书记助理)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首次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的重大命题,为我国基层社区建设与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时代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必须牢牢站稳人民立场,把满足群众需求贯穿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持续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问需于民,锚定城市建设落脚点,这是人民城市理念的价值内核。城市建设的落脚点就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城市的核心是人,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真实需求的城市建设,最终只会沦为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看似城市面貌焕然一新,然而群众的急难愁盼却始终得不到解决,最终背离了城市发展的初心。要真正做到问需于民,必须常态化深入社区街巷、小区楼栋开展民情调研,精准把握群众在老旧小区改造、交通出行、教育医疗、养老托育、文化服务、商贸旅居等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要建立常态化民意收集机制,把群众的普遍性诉求转化为城市更新、公共服务提质的具体民生实事项目,坚持把最优的资源留给人民,精准补齐城市民生短板。

坚持问计于民,激活城市治理源动力,这是人民城市理念的实践路径。人民群众身处城市运行的最末端,能深刻体会到城市治理的堵点、痛点和难点,能精准把握基层治理的薄弱环节,蕴藏着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宝贵智慧和建设伟力。要做到问计于民,必须持续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健全社区议事协商、民情恳谈等多元参与平台,打通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要积极引导市民、社会组织主动参与城市管护、社区改造、文明创建、安全防控等工作,推动群众从城市发展的“旁观者”转变为“建设者”,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城市治理共同体,凝聚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坚持问效于民,树立城市发展硬标尺,这是人民城市理念的检验标准。城市建设得好不好、民生改善实不实、发展成果优不优,群众有着最直观、真切的感受,群众的满意度就是衡量城市现代化建设成效的最精准标准。必须彻底转变唯数据、唯指标的衡量体系,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将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供给、城市安全保障等民生工作交由群众监督、评议和打分。要常态化梳理群众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清单,有针对性地补齐治理短板、优化服务举措、提升建设成效,确保城市发展始终贴合民心所向、顺应时代所需,让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实实在在惠及全体人民群众。

来源:红网

作者:熊方杰

编辑:张广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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