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州、县纪委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廉租房(以下统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提升为民办实事成效,根据我县实际,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重点
清理一批不再符合保障的对象。深入清理整治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不符合保障条件享受、空置、长期拖欠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城区内公共租赁住房实际居住人员情况排查,对家庭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未按照《凤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凤政办发〔2023〕3 号)规定使用拒不整改的承租人进行清退。重点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公职人员违规挤占、长期空置公共租赁住房6个月以上的承租对象,转租、转借和长期拖欠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7月底前)通过广播电视、视频号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提升群众知晓率;及时公布受理监督电话,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8月至9月)聚焦“清理一批”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8月底前取得实际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0月底前)举一反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不断提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运营水平。
三、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成立以县住保中心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保障办,由分管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统筹、协调和落实。
四、其他须知
1、腾退申报地点:各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公室。
2、公共租赁住房清查整治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743-3221699 0743-3221080
举报邮箱:fhxfcj1699@126.com
举报地址:凤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棉麻土产巷原老水利局三楼)
凤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8月6日
来源:凤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作者:凤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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